主人公叫末世骷髅君王的小说是《末世骷髅君王》,本小说的作者是一世流浪创作的科幻末世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平时至少现在还不敢用,丧尸的听觉十分灵敏在有些时候枪就不是那么好用了,而连弩它:净重5KG精准射程190m¬-200m配件备用弦一根钢珠若干普通箭支20支看着手中的两件武器赵玄天的嘴角不由的微微上挑,...
精彩章节试读:
许是受环境或者性格的影响他并没有多少朋友,所以平时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了解令兵器的方面上,曾经他看过一档关于户撒刀的节目后就深深喜欢上它了,可是因为加精的原因一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想不到今天在这里居然再次看见了它,在他脑海里关于户撒刀的资料好十分清晰:明洪武年间,沐英西征时曾留下一部份军队驻守户撒屯垦,他们将打制刀具的技术传给了阿昌同胞,至今已有600多年历史。据说上好的长刀既能削铁如泥,又能柔韧系腰。刀尖为平头,主要用于砍劈而不能刺,全长80~90cm,宽约4cm,握柄为圆形,长15~18cm,无护格,一般为竹制铜丝包嵌,亦有银柄和象牙柄,往昔多为贵族上层使用。另有尖头长刀,较平头长刀短,刀尖形如柳叶,可刺可砍。
而在他手中的就是一把户撒长刀,净重大约三斤左右对于他来说刚刚合适,而之前陪伴他的消防斧就光荣的退休了,对于他来说如果户撒长刀是完美的近战武器,那么另一件连弩就相当于是一把手枪,赵玄天很明白枪这东西平时至少现在还不敢用,丧尸的听觉十分灵敏在有些时候枪就不是那么好用了,而连弩它:净重5KG精准射程190m¬-200m配件备用弦一根钢珠若干普通箭支20支看着手中的两件武器赵玄天的嘴角不由的微微上挑,周青见他这样,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吗,而且他认为手枪的威力远大于它,故而开口:“小兄弟既然喜欢,那这两件东西就交由你保管了”
赵玄天微微一愣,随后微微点头,然后拿起一粒钢珠放进槽内,‘砰’赵玄天的肩胛骨被震得生疼,但他一见墙上那颗没入墙内的钢珠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单凭弩就有这样的威力,他还是小看了它,不过随后他又不明白这件别墅的主人上哪儿去弄的这样的武器,不过这样的想法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现在他差不多都自身难保,何必去想哪些没有意义的事呢。
其实他不知道的事这间别墅的主人的确是花了很大的代价就那把户撒长刀而言,还是他亲自去云南卖的,要不是刀王的巅峰之作五彩户撒刀不卖,要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