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凌穗陈朝元的书名叫《凌穗陈朝元》,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凌穗陈朝元倾心创作的一本言情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借着火堆烤了烤。蘑菇这个年代早有了,但是只作为药物使用。而且,乡下人曾出现过对蘑菇过敏的,所以陈朝元见状忙制止。“小穗,那个不可食。”凌穗摇头,“没关系,这蘑菇有分类的,我找的这一种是可以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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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按照凌穗说的,他去河边把内脏掏洗了。又找了黄泥回来,将鸡连毛裹住,埋进了火堆下面。
趁着这个时间,凌穗在周围转了一圈。正好看见有野生的蘑菇,她捡了点回来,插在棍子上,借着火堆烤了烤。
蘑菇这个年代早有了,但是只作为药物使用。而且,乡下人曾出现过对蘑菇过敏的,所以陈朝元见状忙制止。
“小穗,那个不可食。”
凌穗摇头,“没关系,这蘑菇有分类的,我找的这一种是可以吃的。”说罢,她就撕了一片下来,要放进嘴里。
陈朝元忙伸手夺了过去,“我先食。”
刚抿了一口,他便眸光变亮,“好吃。”
凌穗得意的一抬下巴,“当然好吃。”笑话,她们现代餐桌上不可少的提鲜食品,怎么会不好吃。“要是有盐,有灶,拿来煮汤味道更好。”
正说着,叫花鸡的味道已经散发了出来。
凌穗快速的吃了两片蘑菇,将其他的丢给陆朝元,便起身去找了块大叶子,洗干净拿过来。
陈朝元已经帮她把叫花鸡刨上来了,黑黑的泥块,但是难掩住食物的诱惑。经过刚才蘑菇的事情,陈朝元已经很相信凌穗的判断了,所以,他再也没说什么。
由着凌穗将叫花鸡撬开,徒手一拨。鸡身上的毛尽数被泥土沾走,只留下了鲜嫩的鸡肉。
凌穗撕了一小块放进嘴里,入口滑嫩,鲜香。这鸡肉本身就是野鸡,运动量大,所以肉质一点都不柴。除了没有盐巴,其他都堪陈完美。
见陈朝元不动,她扯了块鸡腿塞进他嘴里,“吃啊!”
陈朝元比刚才吃蘑菇的时候还高兴,吃完之后才看着凌穗傻笑,“小穗,你这些都是从哪里知道的?”
凌穗总不能说自己是穿越的吧?但是说是以前就知道的,也有点扯。毕竟,陈朝元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他都不知道的事。
她只好装傻,“我看过一本杂谈上面的。”
凌穗识字,陈朝元并不惊讶,他早就知道了。所以,算是糊弄过去了。
吃饱喝足之后,陈朝元又去打了几只野兔回来。很快,天色便渐渐的暗了下来。
陈朝元便放下东西,主动的帮凌穗摘苦薏。虽然不知道,她说的到底能不能行,但陈朝元想着,不过是一点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