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小说《末日称王》是永恒金身最新写的一本科幻末世类小说,主角末日称王,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突兀。自己只要不常在人面前露出来就好。而右手郑枫想来想去也只能想到是那晚吃的东西所导致的,这条手比很奇怪,郑枫脑子唯一的想法就是这样。好在这条手臂只是手腕都是那种天然般的黑色,手掌那里没有,这样倒...
精彩章节试读:
的想法。要是在来几头这样的猛兽就完了。
看着这条断气的变异狼,又看着自己的双手,郑枫用指甲从肚皮开始破开这条狼的身躯。尽管很费劲,但是比起那条蛇的皮要容易的多。好在已经习惯了这些内脏的味道,郑枫也不怕脏,在一堆内脏中终于找到了这狼的心脏。两只手抓起来,郑枫立刻能感觉到一股吸力从双手传来,顿时一股舒畅感传遍全身,郑枫发现他很享受这种感觉,绝对比做那个还要爽。
或许是因为这心脏比那蛇的要小些,吸收过程并不长。时间短郑枫目前还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郑枫知道肯定是有好处的,应该是可以增强体质的。一直守到清晨,还好都没有别的怪物来过,郑枫猜想前世的动物要么死的死,要么变异了,还是说在丧尸变异那晚被直觉给吓跑了,数量极其稀少。
既然天亮了,郑枫自然就对启程,只是看着这两个庞然大物,又有些舍不得,现在食物紧缺,这可全是肉啊,而且看昨晚那狼的疯狂,说不定这种变异动物的肉吃了还有好处,大补是肯定的。但是无奈他们身体太大。那匹狼还好,郑枫估计就五百多斤的样子,以自己目前的力量还是可以搬得动的,但是长途跋涉算了吧。
暗叹一声可惜,郑枫决定暂时放弃,等自己有了人手再来看看还在不在,哪怕肉腐烂或者被其他的野兽吃掉,那蟒蛇身上的皮郑枫可是眼馋的很,自己已经大概摸清自己左手的攻击力,那可是比刀还好用。可是怎么都破不开那蛇皮,足以见得是个宝啊。
郑枫除了卸掉了变异狼的几只指甲,其他暂时也不做多想。这狼爪也是好东西,跟自己的指甲差不多只不过,全部卸下来后发现这几根最长的狼爪,差不多有一把小水果刀长短,倒是可以待在身边当工具。毕竟总不可能一直用自己那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指甲吧,郑枫可不想自己跟野兽一样生活。
郑枫不认得路,但也知道在江南有一层山水一层人的说话。朝着离自己最近的山脚走去,郑枫打算沿着山脚走,这样也不容易在野外分不清楚方向。
如今的森林已经大变样,犹如原始森林一般,全部是根茎叶*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