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耿浩的书名叫《夜店之王》,它的作者是蓝天白云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职场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去的比较迟,几乎别人都上了半天班后,我这才叼着一根烟晃荡晃荡的走进会所,因为我现在是这里的头号红男,所以这里的人都对我很熟,也没人敢质问为什么来的这么晚,因为红男就是这么任性!“浩哥,早!”“浩哥...
精彩章节试读:
在我踏入这行的时候,早就已经没有了!”
“啪!”
琴姐狠狠的甩了一个巴掌过来,很气愤,骂道:“耿浩,你太让我失望了!”
骂完一句,琴姐便转身下楼了,我没有追上去,其实说出那些话,心里头是有些后悔了,眼睛虽然在落泪,嘴角却挂着自嘲的笑。
男人嘛,只有出头了才叫男人,男人没钱就是残废。
琴姐的关心,也许是出于同乡之情,也许是出于大姐头的关心,但我知道,这些都不应该有。
红润的嘴唇,被洁白的牙齿,咬烂了,猩红的血液,冒了出来,葛玉琴却丝毫没有感觉,她此时只有一股心碎的感觉,这点痛,又算的了什么?
葛玉琴擦了擦脸上的泪痕,透着后视镜往外看了看,确定我没有追下来,这才启动车子离开这片小区。
其实我站在窗台上看得清清楚楚,我想,这一次她应该对我算是彻底的失望了吧?
对于这些问题,我也不想去多想了,直接倒头就睡,睡到自然醒,然后就去海上皇宫和豪哥说一声,毕竟我刚进去的时候,豪哥对我非常的关照,不然我也不会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便混到海上皇宫的头号红男。
至于辞职的事情,我倒是一点都不担心,胡天来那龟孙子估计巴不得我赶紧滚蛋,但这龟孙要是敢扣我这个星期的工资,那我肯定和他没完,都要辞职了,那我还怕他个吊?
晚上我去的比较迟,几乎别人都上了半天班后,我这才叼着一根烟晃荡晃荡的走进会所,因为我现在是这里的头号红男,所以这里的人都对我很熟,也没人敢质问为什么来的这么晚,因为红男就是这么任性!
“浩哥,早!”
“浩哥,今天咋这么帅呢?”
“浩哥,你可来啦,230和299包房可都等着你呢?呆会可一定要帮小弟美言几句啊!”
……
这些人和我打招呼,无非都是想让我平时帮他们排排钟,因为很多富婆来了这里,都会让老相熟介绍号码,只要我在她们面前随便提几个号,一般都会留在包厢里。
像这种事情,有的人会相应抽点水钱,但我并没有这样做,对于我而言,我觉得大家出来都不容易,本来就够可怜了,还在从里面抽点水钱,这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