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叶洛的小说是《叶洛》,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陋室兰香所编写的现代都市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洛的伤痕,就帮忙挡住。只是,是不是也太慷慨了吧!叶洛很想说不行,谁不知道叶冰对别人许给她的承诺记得清清楚楚的。给自己老妈使眼色都没管用,实在是叶冰太有好人缘了,最后,叶洛只能低头感叹自己时运不济了。...
精彩章节试读:
姐弟俩儿其实挺好的,但在一起总是不超过一小时就会吵吵起来。谁也不让谁,叶洛本来想这次自己成熟了,会避免冲突。不想却是一厢情愿,没办法,惯性实在太大,一个不小心就进沟里了。
其实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俩人也没真红脸,时间长了都成为家里生活不可缺少的调味品了。再加上父母偶尔心血来潮的撒点盐,几乎就没和平相处过一个整天。
话说叶璇上周回来听说叶洛生病了,急忙对叶洛嘘寒问暖,问东问西的。等知道叶洛没事,看叶洛在那舞枪弄棒就说怎么不把一些不好的神经給烧掉呢,叶洛听见后顶了一句,于是两个就开始了一周必备的小规模口水战战役。
叶璇比叶洛聪明,但叶洛知道姐没考上高中,这是因为叶璇的心思永远不在学习上,比叶洛更像个男孩子,一点淑女气质也没有,玩起来比男孩都疯,疯起来更是男孩都怕。
至于围在她身边的男生,叶洛表示很难理解他们的想法。唯一的好处是叶璇留下的余威颇大,以至于叶洛在小学没受过高年级大孩子的欺负,而对于同年级和低年级,在老爸那个伪武术大师的教导下,叶洛可以轻轻松松地碾压他们。
无意外的话,叶璇应该是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了,后来越聚越少,倒是俩人感情越来越好了,也很少一见面就呛呛了。
原因嘛,除了很少见面,也有可能是叶璇每次回来总是给叶洛带回些吃的和穿的,都说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可能就是这样,叶洛就没能再在叶璇面前硬气起来。
而后来叶璇嫁人,叶洛上大学后,两个人一年也就见那么一两次面,一想到这里,叶洛就觉得现在的相处时间太过珍贵。
“你刘爷爷今天教你什么了,学会了?”
叶建国一进到屋里,就考核叶洛,因为今天叶洛去了刘忠国那里。
“没什么,就是看了看我基本功,然后就是站桩,累死我了,你看,腿还哆嗦呢!”
无论心理怎样成熟,在父母面前叶洛总是情不自禁地表现孩子的一面,看来父母的爱是这世上最温暖的,温暖到足以卸下你任何的伪装和面具。
说到新的师父,其实刘明的原因只是一方面,另一个就是刘忠国也想找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