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路遥,苏墨的书名叫《逆光》,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密斯王所编写的都市小说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想向李美云的宿舍借。谁知刚一推开隔壁的门,就看见李美云穿着高跟鞋,踩在那只猫的肚子上!而且还在恬不知耻的拍着视频!”“我当时试图阻止了,可她却让我滚开,别多管闲事。那猫的惨叫声可怕极了,像是婴儿在...
精彩章节试读:
只金色的猫。”
路遥忽然想到那根在尸体上留下的动物毛发,难道是猫毛?
目前案件还有两处存疑,一是按林牧的话说,李美云是被野兽咬死的,而他在描述这只‘野兽’的时候很模糊,不具体。只用‘黑乎乎’一片,身材巨大来形容,如果真是当着他的面肢解并吃了自己的女朋友,难道连它的样子都说不出来?
加以佐证此观点的证据就是,警方已经搜查了方圆两公里左右的距离,并没发现野兽出没的痕迹,甚至连个脚印都没有。
第二点,如果李美云不是被野兽咬死并吃掉部分肢体的,那么尸体身上的伤口并不能完全解释清楚,如此明显的大型动物撕咬伤,又是如何造成的。
还有一点,他或许忽略了。
想到这里,路遥忽然开口问道:“你为什么要诅咒她被野兽咬死?”
苏小小闻言一愣,像没反应过来似的:“什么?”
“一般来说,如果遇到愤怒的事情,或许会想着‘那个人死掉就好了’或者是‘消失就好了’之类的话。可为什么是‘被野兽咬死’这样具体的死法?”
还是说……
虐猫者必死于野兽之口,动刀者必将死于刀下?
女生并没想到他会问起这个,一时未免显得有些慌乱。干笑着说了句:“我没想那么多,信口胡说的。”
“警察叔叔,您不会相信‘诅咒’真的能杀人吧?”
苏小小微笑着,她似乎一点也不紧张,和林牧的表现截然不同。路遥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苏小小依旧笑着应对。
她抬起手拨弄了一下头发,手臂上的纹身十分惹人注意。
“你手臂上纹的是什么?”路遥看似感兴趣的问。
那是一只眼睛,仅用寥寥几笔勾勒出来,却栩栩如生的眼睛。路遥似乎在哪里见过,又或是在某部电影里面,很熟悉的恶感觉。
“天神之眼。”苏小小抚摸着自己身上的纹身,目光忽然变得柔和起来:“是天空之神的左眼,明是非,辨善恶,这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
苏小小低头微笑,再扬起脸来时有几分倨傲的神色。路遥看在眼里,抿了抿唇,没出声。可眸中又不禁锐利了几分。
老金则是嘴里啧啧作响,现在这些小姑娘纹个身都这么讲究,溜了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