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郑允浩,金在中,陌上乔的小说是《博枭》,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陌上乔所编写的青春校园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忘了。对于他来说,伴侣只是为了发泄欲望而存在,如今有了阎肆,对于自己的野心更是提供了莫大的帮助,其他人自然也不会再放在眼里。现在,郑允浩最想做的,就是尽快弥补狼烟的毒品线在警方接连打击后所遭受的损失...
精彩章节试读:
这才揪起金俊秀的耳朵露出担忧的表情:“金俊秀,他是什么底细你都清楚么?别骗我,你是不是跟他在谈恋爱?”
“疼疼……”金俊秀一脸委屈地看着这个一年没见的哥哥,心里不免有了些许抱怨:“哥,你每次都是给我打钱,却从来没关心过我。我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但是我相信他,因为只有他会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这一年以来,只有有天会关心我,我就是喜欢他,不管他是做什么的,只要他爱我,都可以。”
金在中捏紧了拳头,指节泛白。自己签了终身的“卖身契”都是为了俊秀,可如今最不理解自己的却也是他。咬紧了下唇将脑袋别向一边,但他也没说错,自从进入肆洞,最频繁的,也是半年才见他一次。而造成这一切的,都是当年的那些强盗。
“俊秀,你也长大了,要知道轻重,哥不常在你身边,注意保护自己,其他的,你喜欢就好。”金在中松了一口气,伸手揉了揉金俊秀的脑袋继而展开笑颜,绝美的面容引得路人纷纷回头,而金在中自己却不以为意:“走吧,哥带你去补补。”
郑允浩坐在黑色轿车内,本是顺道过来接有天一起去参加一个酒会,却不想竟见到如此神秘而又美好的一个人,墨镜下的双眼看着金在中的一举一动,一直到金在中载着金俊秀离开这才转回过了头:“有天,那个人是谁?”
“俊秀的哥哥,金在中。过去听俊秀常说起,说是一个在外国公司里的白领,因为事业忙,半年一年才会团聚一次。可我从他身上的气质和方才抓住我肩膀的力道中可以断言,他并不是普通人,也许他的身份连俊秀也不知道。”朴有天在车内脱去了休闲外套,换上干净整洁的西服,在腰间配上了袖珍枪支。
“有意思。”郑允浩轻笑一声,回过头看向了前方:“走吧,沃尔酒店,阎肆已经到了。”
有趣的人多的是,郑允浩向来转眼也便忘了。对于他来说,伴侣只是为了发泄欲望而存在,如今有了阎肆,对于自己的野心更是提供了莫大的帮助,其他人自然也不会再放在眼里。
现在,郑允浩最想做的,就是尽快弥补狼烟的毒品线在警方接连打击后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