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沈旭,林夕的小说叫做《血洒狂枭》,本小说的作者是一笑醉倾城创作的都市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不休的气势,而陈晨其实就是一个狗头军师,每次干架时他总是能想出一些特别损的招但却非常有用为人也非常讲义气,所以沈旭愿意和他们俩在一块,其他的人就属于墙头草类型的了.歌舞厅的老板叫刘华,40多岁为人挺...
精彩章节试读:
为他下手特别狠,反正大不了就死了呗。他这么想别人可不这么想,人家很惜命,没人愿意和他玩命渐渐的他在这条街上有了点名号,手底下有10来个弟兄。2个月前他被一家歌舞厅的老板看上请他去当保安,说是保安其实就是看场子的,因为像这种歌舞厅基本上都是晚上营业的,有些道上的来玩喝酒喝高了容易闹事所以一般老板都爱请几个道上有点名号的镇一下他们,闹事时说两句场面话,混黑道的都爱面子你给足了他的面子他自然就不能驳了你的面子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实在不行再用强给他请出去。和他在一起的兄弟跟他最好的有两个,一个叫张亮另一个叫陈晨,张亮走的是野路子每次干架他总是第一个上跟人玩命大有不死不休的气势,而陈晨其实就是一个狗头军师,每次干架时他总是能想出一些特别损的招但却非常有用为人也非常讲义气,所以沈旭愿意和他们俩在一块,其他的人就属于墙头草类型的了.
歌舞厅的老板叫刘华,40多岁为人挺仗义以前是个大混子,他们那个年代混的是义气,不像现在什么都要拿钱说话。有钱的时候恨不得拿你当大爷,见了你比见了他爹还亲,没钱的时候看见你都假装不认识。刘华以前也跟沈旭他爸见过几面,知道他们家的遭遇对他挺照顾,别人都是每个月5000块工资但惟独给他8000块(别看钱挺多,其实不多,你想想上个夜班还得给个2倍工资呢,何况这还是看场子,指不定哪天就得见血)他打心眼里记着老板的好因为自从父母去世之后真心对他好的人已经不多了,所以他非常珍惜。
其实看场子挺轻松的9点来钟到歌厅就行,也不用像服务员一样忙前忙后的伺候客人,只是在人多的时候大把下手就可以,没事的时候一般就是几个人一起打会牌聊聊闲天什么的,但沈旭并不喜欢热闹,没事的时候他一般都喜欢开一瓶酒找一个没有人的角落安静的待着。但每次有人生事的时候他总是能处理好。所以老板对他非常喜欢,经常当着别人的面夸奖他,说就应该向他一样少说话多半事。
在歌厅里除了张亮和陈晨唯一跟他关系还算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