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斯塔姆的小说叫做《英雄史莱姆》,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不垢不净最新写的一本异能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育的魔法师,被灌输了太多如“史莱姆是异常猥琐邪恶的存在”这种概念,所以一时半会儿想让她改变这样的想法还真是有些困难。斯塔姆无奈的点了点头,女人的好奇心一旦被勾起来,那绝对是会问到底的。早在两个小时...
精彩章节试读:
叮嘱了一番。
斯塔姆:ヽ(o`皿′o)ノ我就这么不可靠吗?
“那么,保重啦!”
娜迪亚对着斯塔姆笑了笑,这还是第一次露出了温柔的笑容,随后便见她架起风翔术,催动风精灵向着盖亚魔武学院的方向去了。
斯塔姆原地挥了挥手,一直到娜迪亚的身影完全看不见了才转身回去旺达城。
在旺达城的酒馆花了一个金币买了风浆树果酒,辨别了一下方向之后,斯塔姆便出了城,步行了约莫半小时的时间,他来到一处山崖的顶上。
这里的风景很好,往下看的话能把整个旺达城都收入眼中。
斯塔姆站在这里,看了看旁边一块没有雕刻任何文字的墓碑,墓碑下面有刚刚动土的痕迹,很明显这是一座新坟。
打开风浆树果酒的瓶盖,他缓缓的倒在了墓碑上面。
随着瓶子里的酒缓缓的流出,一些不属于这一世的记忆也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太阳神国风火大营—“我是不收徒弟的,不过你看你资质还不错,勉为其难的教你两手吧!不过你可不能自称我徒弟,你这么弱,我感觉有点丢人!”
盖亚女神第四神殿—“一只眼睛算什么?你可是英雄啊,我不就是为了保护你才来这里的吗?再说……我这么强,丢一只眼睛也没什么的!”
魔族最后一道防线前—“只要攻破这里,三路英雄联军就能直接会师魔皇城,到时候挑了魔王,老子我就要去找一个胸大腰细腿还长的精灵族少女生孩子去!哈哈哈!哎不是……塔巴莎你听我解释,虽然你胸不大,但是腰细腿长还是有的,你也是精灵啊,你别走啊!”
盖亚历1337年,英雄联军攻破魔族最后一道防线,抵达其大本营—魔皇城。
西面战线,风之精灵塔巴莎面对魔王第三使徒极渊骨魔龙,最后被啃噬的尸骨无存,面对心爱之人的惨死,发狂的兰伯特爆发出最强的斗气,斩下骨魔龙的一只前爪,最后却也是被拍成了血雾。
一瓶风浆树果酒已经倒完,这是兰伯特最喜欢喝的酒,他说他的家乡就盛产风浆树果,从这酒里能喝出家乡的味道。
“我曾经设想过很多次和你再次相遇的情景,你可能是风火大营里平易近人的元帅,也可能是第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