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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生姓龙,单名一个欢字,本书主人公。现年21岁,身高175CM,体重62KG,体型偏瘦但是看起来结实,还算匀称。
性格偏内向,喜欢静,从小聪明伶俐,小学初中一直是老师的得意门生。除了喜欢篮球外无任何特长,自从高中开始由于性格爱好乾坤大挪移,变成了同学们考试失利时寻找安慰的对象,高中三年除了混到几个“生死之交”之外,连本教科书都没留下。
还好那年代已经有很多不用分数就能上的大专院校给了我继续逃避社会的机会。不过真的可惜大专三年转眼也快混过去了,现在已经是最后一个学期,离毕业只有一个多月了。同学们大部分都已经找到工作,我也懒得去考虑下个月参加完毕业典礼是回家陪老妈种田还是。。。
跟往常一样到隔壁的名牌大学一展自己的篮球绝技,说不定被他们学校某个漂亮的女同学相中。但是理想总是丰满,现实仍然骨干,好在经过几百次的乘兴而去扫兴而归我早就不觉得失望了。西方的最后一抹阳光早都悄悄溜走,回租房的路上脑袋里还在回旋刚刚球场上出风头的种种片段,心中还在总结刚才的招式有何不妥,这是我的一个优点(很喜欢总结,从过去的经历里吸取积累成功的经验)。
突然环抱在腰间的篮球被人以一招“猴子偷桃”迎面*走,说时迟那时快我条件反射的一个转身,左脚卡位右脚跨出一大步右手已经将掉落的篮球反*回来。这才想起现在不是在球场,而是在回家的路上。直感觉天昏地暗有如晴天霹雳,那岂不是碰到熟人了?!
他乡遇故知是人生一大乐事,虽然我上大专还是在本市,街上碰到熟人当然也是件好事呀,可是对于我这整天只知道玩又快要毕业的学生来说倒也未必。下意识的把手放进口袋里紧紧的拽了拽刚刚在家里翻箱倒柜加上卖掉一袋子饮料瓶子得来的一堆零钱。心理那个懊悔呀!
如果刚才在球场上不那么拉风,少流点汗就可以把买大瓶矿泉水的三块钱节约下来,加上现在口袋里剩的刚好十块,能请这“熟人”朋友吃个盖饭了。现在只有七块不知道小店的老板娘卖不卖一碗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