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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
“不知道,应该是吧。”店主望着打开的后门那边独个儿和球玩得正欢的大狗,“这家伙是我一个朋友送的,送来的时候五六个月大,已经有名字了,你叫它名字它还会叫一声答应呢。”
司空茂和罗濒交换了一个眼神。
知更鸟转头不好意思地朝店主笑了笑:“我们能……去跟它玩会吗?”
“去吧去吧,平时正没人跟它玩呢。”店主非常大方地摆了摆手,两个心怀鬼胎的高中生立刻穿过后门,走到牧羊犬的前面,罗濒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这次大狗没再后退,而是顺从地眯起眼睛,用长舌头舔了一下他的手。
司空茂蹲了下来。
从一开始他就注意到了,这只狗戴着一个皮质项圈,不过上面没连绳子,只挂了一个名牌,他捏起来看了看,上面写着它的名字“Pocky”,主人的名字“纪松”,以及一串手机号码。
不对。
我要看的不是这个,我是来找摄像头的。
——狗不会说话,不可能把路上发生的事情告诉主人,那么要让它代替主人跟踪闻莘,就应该在项圈里装了针孔摄像头才对。
他背对着那个不知是不是就是纪松的年轻店主,轻轻掀起牧羊犬的项圈,
这个动作显然弄得Pocky不太舒服,它甩了甩脖子,似乎要从他的手下挣脱开来。罗濒立刻轻声喊了一声,“Pocky,乖,别动。”
“汪!”
边牧居然真的昂头应了一声,乖乖地站住不动了。
司空茂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迅速地把手中的项圈检查了一遍,可是来回搜索了半天,也没发现摄像头的影子。
——所谓的“针孔”,指的是拍摄孔径的大小,当然并非整个机器,再小的摄像头至少也会有一块钱硬币那么大。绕着项圈仔仔细细地摸了两圈,名侦探也完全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他松开手之后,Pocky还眼神奇怪地看了他一会,扭头又去舔罗濒的手。
……被狗嫌弃了啊!为什么明明是一起来的,锅全都归我了!
司空茂难以置信地站了起来,看着和狗玩得正开心的知更鸟,压低声音问了一句:
“是不是这只啊,不会其实他家养了两只边牧吧。”
“肯定是啊,刚刚学姐还发了短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