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慌忙朝四周看看。还好,我周围都是一些外班的人,我们班的球迷,都远远地站在球场的那边呢。
我再也顾不上理会他的感受了。我赶紧溜之大吉。
可是,我已经为自己惹来麻烦了——
第二天,我跟盖小黎从厕所回来,快要经过班教室门口时,沈放突然从里面急匆匆出来,与我们正好打个照面。他居然冲我熟人一样地微笑,然后,冲我“嗨”了一声!
我还没反应过来,盖小黎已经怪模怪样、粗声大气地笑起来了。
盖小黎的笑太嚣张,含义太明显,沈放立刻不安起来,他那张熟人的嘴脸转眼间变成了大虾子的颜色。他狼狈地转身,低头蹿回教室里去了。
我这才想起来要愤怒。可恶!我们怎么就变成熟悉的朋友了?!就这么一副标准的蠢笨如牛的德行,谁要跟你做朋友啊!
“神经!”我冲着他们教室的窗口大声嚷嚷。
可惜,他们的窗户关得好好的,估计那家伙压根没听到。
不过,沈放与我打招呼也就仅此一次。此后,如果再迎面相撞,我老早就将脸扭向一边,眼光也很明确地看着别处。沈放倒挺识趣,也就装成不认识我的样子,擦肩而过。
其实,我心里是有点不自在的。干吗呢,弄成这个样子,好歹也是一个年级的同学啊。可是,班级里女生嘲笑不断,我只能咬牙这样坚持。还好我是一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主,换了另一个脸皮薄的,不被她们的口水淹得爬不起来才怪。
此后,我再也没有站到球场边上去过。
奇怪的是,关于沈放的消息,却突然地变得多起来,并且也越来越离奇了,就好像是一夜之间,那个傻大个被一个好心肠的巫婆施了魔法――
其一是,沈放每天上学不骑自行车,也不坐公交车了,他每天负重锻炼——背着重重的书包从家里一直跑到学校。仅仅一个月以后,他的奔跑速度和体形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再也不是那个拼命追着足球跑却永远也追不上的傻大个了。
其二是,有了速度和体力的保证,他的球踢得越来越好了,候补的位置已经离他远去,他已经成为球队的主力队员了。
其三是,沈放居然有了一大群正宗的女粉丝!有一大堆初一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