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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小院苟且,度过余生?
没有小妞,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波澜壮阔千姿百态,只有商风这么个丑男人陪着自己做野人?
真这样,商一鹅宁可当初被雷劈死。
“他们怎么做到让三百只狼聚集在一起呢?”商风问道。
他跟洛斯相熟已久,没有商一鹅那种心思。
商一鹅轻描淡写的说道:“杀狼王。”
“少主知道?”商风吃惊的问道。
洛斯也感觉十分惊讶,没想到他苦思许久得到的猜测,被商一鹅随口道来。
看着他们吃惊的样子,商一鹅有几分得意,自己上辈子学的生物学终于能派上点用场了。
他已经接受了来到这个世界的现实,把在原来那个世界的二十年,当成了上辈子。
“很简单啊。找到许多丛林狼群,选出一个最强的族群。
把其他族群的狼王全部杀掉,再引诱这个最强的族群去占领那些失去了狼王的族群的领地,兼并它们的族群。
最后再把这些聚集起来的狼群引诱到咱们面前对咱们攻击就行了”。
商一鹅简单几句,就把这件事说了个通透,但说起来简单,要完成这个计划,却需要大量的人力和周密的安排。
对狼群的习性、所处位置、族群强弱等信息,必须精确的把握。
引诱狼群兼并的过程,更是手段分寸缺一不可。
商一鹅自然清楚这些,心里对下黑手的金土族长恨恨不已。
“这是下了狠心了啊。”商风在丛林中混迹多年,自然也能想通其中的关键。
洛斯点点头说道:“商少主的分析跟我的猜测完全一致。
不过我认为经过今天的事,他们不会再下手了。
对付铁毛猪和白狼,没有万全的准备他们不敢胡来。看来丛林之神是站在我们这边的。”
商风深以为然,只不过他可不感谢什么丛林之神。
让他欣慰的是自己的少主。
苦寻十年的少主优秀的出乎他的意料。
虽然胆量小了点,有时说话也没头没脑,这只是年纪轻经历少的原因,他相信会变好。
之后的事情确如洛斯所料,再未发生什么危险,十日后,他们一路平安的抵达目的地。
幽暗之城位于幽暗森林中心的位置,从他们的小院往西行四百多里即到,丛林行路,自然要慢上许多。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