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住在三环外,初入职场,我们要省吃俭用,没有钱打车的,你快点,一会搭公车。”
林语曦支支吾吾的应着:“嗯嗯嗯。”
说来也是,这个房子是两人租的旧城区的,虽说距离市中央远些,价格也是实惠,再加上两人都看上了屋外的小花园。
葱葱茏茏的草,还有一个楼梯一样的花架,仙人柱像一座绿色的假山。吊兰垂着长辫,一切都富有生机。这是两个女孩青春时期向往的生活的环境。
洗漱完,林语曦换上了早已挑选好的衣服,心心念念很久的工作装,是特地去店里挑的好牌子,法式v领白色衬衫配A字小短裙。
林语曦整了整衣领扬声道:“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真没错,稍微收拾一下就从稚嫩少女变成了“职场精英”。
“咦?职场菜鸟还差不多!少臭美了,快来吃饭。”赵寅一脸嫌弃的吐槽着。
一杯热牛奶加上赵寅亲自做的三明治,想要征服一个人,要先抓住她的胃,赵寅的手艺真的不是盖的,什么都会。
同时她也是唯一真正了解林语曦的人。
这个世界上现在只有赵寅知道林语曦心里想的是什么,林语曦从未放下过的那个人。孙南申这几个字,已经刻在心里了,不能请轻易提,却经常会想起。
今天面试的公司是当地有名的出版社,在这个5G网络时代,手机成为了人们的必需品,上网成为了常态,总觉得生活节奏太快了,无论是视频还是新闻,人眼扫描过去,印象并不深刻。
林语曦告诉自己,要当一个有所成就的作家,写出好的作品,主要是想让更多的人回归书,她觉得静下心来读书会治愈一个人。
而目前林语曦的唯一的代表作写的是自己和他的故事。
公交车上人异常的少,高峰期已经过去了,林语曦和赵寅坐在后排,赵寅今天休假,要去市里里办事,就和林语曦一同去了。
林语曦一般都会坐窗户边上的位置,她是一个典型的晕车人士,赵寅总是特别照顾林语曦,时常会提前为她准备糖。
林语曦靠在赵寅肩上望着窗外,湛蓝的天空纯净的让林语曦能看清自己心底的事情,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