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惊艳的感觉,倒是缺了几分质气。
不过……这人看着好眼熟。
但是要说在哪儿见过,她又说不上来。
“容奚,你傻了是不是,说话啊?哪里不舒服跟我说,我给你叫医生。”
容奚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着高定大牌的女人走了进来,看到容奚没事,忍不住扯了扯嘴角,讥诮道:“哟,没死呢?真是可惜了。”
“林涵!”男人眼神一冷,警告似的瞪了她一眼,“你再嘴上没个把门,以后你的歌自己写去!”
女人脸色涨红,咬了咬牙到底没再说下去,但是一双手却紧攥了起来,艳红的指甲狠狠的掐进手心肉里去,都不知痛觉。
容奚听到这个名字,才猛然回想起来。
这个名字不就是她昨天晚上无聊看的一本小说女主吗?
当时她觉得这本书实在是有些三观不正,看了一半就弃文了。
不会这么巧吧?
容奚目光渐渐上移,落在了男人身上。
她微微蹙眉,试探的问道:“程牧?”
男人听见她叫自己,脸色愈发温和,“嗯我在呢……抱歉,刚才是林涵的不对,你别往心里去,你这次住院,我会往公司上报,给你争取工伤保险的。”
容奚:“……”
瞎猫遇上死耗子,她竟然真穿了。
不过原书中不是把程牧写的俊美无俦玉树临风吗?
毕竟作为炮灰女配的白月光男神,总得长得好看,但是程牧这长相顶多算得上清俊,实在算不上什么美男子,换作以前的她,估计看一眼都嫌麻烦。
容奚抿唇不语,不知道说什么,干脆就直接闭上了眼睛,开始回忆起剧情来。
她记忆力一向不错,虽说只看了半部分,不过总的来说她还是知道的。
原身就是个炮灰,活不过三集那种。
作为专门为女主林涵这个半红的女歌手提供词曲原谱的枪手,原身收取的报酬竟然只有一个月四千底薪,相当于原创版权拱手送给了林涵。
其中缘由当然不是为了林涵,而是林涵的经纪人,也就是站在她身边,这个眉眼温柔文质彬彬的程牧。
原身是个恋爱脑,又极其喜欢程牧,不管他说什么就信什么。
作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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