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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纳,肺腔中的浊气一点点地被置换出来,胃里的恶心开始平息,心情又变得轻松和愉快。不管怎么说,日子还过得去,活儿虽然苦,可是我们年轻,一觉睡过来又精力十足。我们周围的知青们彼此彼此,麻木和听天由命是我们共同的状态,既然大家都没有什么想头,也就不去多想。
队长笑嘻嘻地说:“有个人找你,男的,不知道是你爸还是你哥?”
队长往远处的机耕路上一指,我迎着太阳,眯缝起眼睛,看见了站在树荫下的他。不是我爸,也不是我哥,我爸和我哥都不会来看我,我想这么告诉队长。可是我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我把肩上的喷雾器卸下来,放在田边,拍一拍衣服上的浮土和碎叶,心跳着向他走过去。我闻到自己头发里的酸馊,农药的残留气味也赖在衣服上拂之不去,高帮胶靴上似乎还有棉铃虫死尸的腥臭。我的头发零乱,满脸汗斑,皮肤晒得一片片卷曲脱落,比花脸猫的模样好不了多少。我的裤子太肥,上衣太短,裤管袖口还用麻绳可笑地捆着,跟村子里烧锅做饭的老妇女们同样的不修边幅。那一瞬间,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我心里忽然有些恨他,他不该在这样的时候不期而至,让我狼狈,让我出丑,让我无地自容。
他站在树荫下,默默无声地看着我,目光像是要穿透我的身体,看清楚我生命中所有的艰辛和困顿。他穿着格子布的短袖衬衫,米色长裤,黑色布鞋,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他是骑自行车来的,车后座上卡着一个方方正正的布包,车龙头上挂着漆皮掉落的军用水壶,一块擦汗用的小白毛巾系在水壶带子上。总是这样。他做任何事情都是这样:周到细致,近乎完美。
他让我更加沮丧。我们之间的差别如此巨大,我不希望他来看我。让我自甘堕落好了,最好这世上所有的亲人朋友都忘记我,不再提起我,我就这么混着,混到死为止。
我一步一步走到离他很近的时候,他忽然伸出手,一把将我拉进了树荫之中。然后他取下车把上的水壶,拧开壶盖,让我喝。我的嘴唇刚一接触到壶口,就紧紧地粘上去了,凿子都无法凿开一样。我仰着头,咕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