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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哥五十文不愿卖到我店里,到舍得卖给这位俏公子。不知是卖布呐,还是另有所图呢?”
少女听到这话气的一跺脚,“不买了,我们走吧。”
拉上一边张牙舞爪的侍女小梅,主仆二人径直往外走去。远远地还能听到小梅的声音:
“公子,我想起来了,那匹布像以前太太做的花式……。”
像么?
程恪看着二人走远,有些恍惚。
伙计却因为一桩生意凭白被程恪搅黄了,也挥手赶他走。
程恪抬脚就要走,眼角却撇到一件别致的物件。低头去看。裁缝铺门廊边,掉着一枚羊脂玉的云纹样螺钿。
弯腰捡起,程恪随即发觉,这必定是刚才戴眼镜的少女被他撞到时丢了的。
程恪抱着布追了上去。
可是接连跑了几百米街市,那对主仆却再不见人影。
程恪没来由一阵烦躁,随即又哑然失笑。
怎么自己跟个发春的小骚年似的,身子变小了,心真的也能变年轻么?
摇摇头,程恪将螺钿收在怀里。抬头一看,却不经意间跑到了墨香巷。
墨香巷,顾名思义,卖的是笔墨纸砚。换成后世,就是文化用品一条街。
所以,这条街上也有书店。
程恪计上心头,抬脚进巷。随意逛了几家书店,又和店里伙计攀谈闲聊了几句。这便大概弄清楚了情形。
贫寒之家连番祸事,程恪穿越而来,眼见着家中一贫如洗。做为这家里唯一的男人,他自然是要担起家庭的责任的。
根据自己的擅长,他想到了写书。
现如今才是十六世纪刚刚开始,跟他后世那个年代隔了足足五百年,四大名著里也只有《三国》才刚上市普及。《水浒》未见,《西游》无影。后世里有一大把的传世之作他可以抄袭。
四大名著是大部头,他记不太清写不来,写个短篇集他总可以吧。
于是,他早就背着他娘偷偷写起了书来。凭着记忆依葫芦画瓢,《增广贤文》这类字数不多的稿子,他只当是卖书宣传的噱头,后世里小时候被他翻烂了的《聊斋志异》才是重头。
两三个月的功夫,一本《聊斋志异》被他写了个七八大概。他娘还以为他在温习功课,满心欢喜呢。
聊斋就是本短篇小说集,写起来容易上手。程恪更是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