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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他装出一副十分深情的样子,摸着她的头发说道:“正是因为你爱我,我才想告诉你,但是又怕吓到你,莎莎,咱们不是一路人,终究要分开的。”
于莎莎一听急了。
分开?
好不容易傍上一个大款,这才捞了多少就要分开?
门儿都没有!
不管你是干啥的,只要给钱,就是杀人犯老娘也不在乎。
“不,我永远都不和你分开,我不在乎你是干什么的。”
“我是贩毒的,整个J市的货都是从我手里拿的。”
于莎莎明显是吓到了。
她盯着孙志看了好一会儿。
孙志明白,这女人是在衡量利弊。
到底是痛快的离开这个毒贩子,还是铤而走险,为了钱继续和他保持这种肉体关系。
愣了一会儿,他还是搂住了孙志。
她作出了自己的选择。
有钱的日子她还没过够,多过一天算一天,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这些我不管也不问,就当不知道,我就是要和你在一起。”
这话说的高明。
毒贩子是吧?
和我没关系,你要是不出事,得供我花钱,出了事,就算警察找到我,我就说自己被你包养了,至于你是干什么的老娘一概不知,甚至我还要倒打一耙说你强.奸了我呢。
孙志只知道于莎莎喜欢钱,绝没想到这女人的心思这么缜密,想的这么长远。
至少她现在的态度让孙志挺满意。
抛开别的不说,于莎莎确实是个极品,脸蛋身材都没的说,在床上那股子风骚劲儿也让孙志很受用。
这些就够了,不就是花几个钱么。
既然坑挖好了,接下来就得让于莎莎一头跳进去。
“对了莎莎,我不在的时候,你要是有事,可以去找耀武酒吧的大毛哥,提我的名字,他一定会帮你。”
于莎莎听了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孙志竟然认识大毛,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
不好,万一让他知道自己和大毛也不干不净的就麻烦了。
毕竟孙志比大毛出手大方多了,在床上也厉害的多。
如果在他俩中间只能选一个,她当然会选孙志。
“是东华街上的耀武酒吧吗?”
“对啊,你知道这里啊莎莎?”
“嗯,以前同事带我去过,这个大毛哥是那里的老板吗?很厉害吗?”
于莎莎装起糊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