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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会唱我母亲爱唱的歌。
在随之而来的夏日里我们见面不已,甜甜与潘恬不约而同地喜欢着王彬寰。让我不知如何是好。一次,在洗浴中心,我发现潘恬腹部有一条手术的疤痕。潘恬告诉我,十四岁时,自己的肾功能衰竭,然后做了肾移植。震惊的同时,我想起自己的母亲在一次手术事故中,需要切除肿瘤的右肾,却阴差阳错被切除了左肾。
潘恬和甜甜因为王彬寰闹了别扭,在我看来,她们关系那么好。不过,在我向潘恬表白了后,潘恬还是和王彬寰在一起了。转眼,王彬寰因为结识了一位空姐,并出乎我的意料,一改以往在感情上拜伦式的“男人因为玩累了才结婚”的论调,和她结婚了。
作为朋友,我忍住怒气,以收拾残局的架式,把潘恬小心从伤心中拉回来,她也一点点依顺了我。春天来时,我们还一起养了一只缅因猫。虽然后来,这只猫跑丢了。潘恬的手术时间与母亲的手术时间相同,联想潘恬身上的母亲气息,我认为潘恬获取了母亲的肾,同时,她也得到了母亲的某些气质和性格……”
有人说,一部好的小说有三点,首先是要表达什么,其次用什么表达,最后,二者结合的好不好。
我想表达什么,这点真是一句话说不清楚。不过,在现实中,我从这个移植的女孩身上懂得了生命眩目的美,懂得了珍惜,学会坦然和豁达的人生态度,不知道我是否在小说中表达了。
其次,我的表达方式。我想是文笔了。我的文笔有些类似村上春树(林少华版)的风格,这倒不是我有意模仿他,只是对他的书读得熟了,难免沾染了他的行文流势、语气语调及散落文中的幽默感、戏谑感、失落感及没有腥味的性描写。
最后,二者结合算好。因为,这样的故事和这样的叙事方法很般配,也符合我本身的脾性。
另外,不知道这能不能称得上一部地域小说。故事发生在2011年至2013年的西安等地,主人公是大学快毕业到工作这段跨度。具体地讲,西安(或陕西)的朋友读来会感亲切。理由是,故事变换的每一个地方,都是他们或熟知,或知道。小寨、塞纳河、曲江遗址公园、绿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