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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子上、锁骨上,青青紫紫,全是暧昧的颜色,怕是几天也消不下去的。
乔悠悠很无奈地又叹了一声。大夏天的,也不能像其他季节一样,穿高领的衣服把那些暧昧的东西遮住。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出门了。
好在,她现在也不用工作,几天不出门也不碍事。
坐在镜子前面,乔悠悠捣腾着桌子上的瓶瓶罐罐,水啊Ru啊的一并往脸上涂好了之后,才满意地拍了拍脸,从凳子上站了起来。
然后,就到书桌前,打开了自己的电脑。
乔悠悠有一个微博账号,还是她的经纪人唐青死活帮她开通的,粉丝好几千万,开博三年,发博却不超过三十条,急得她那些可爱的粉丝们天天在微博下留言求更博。
然而,纵使他们望眼欲穿,她最多也只是把半年发一条微博的频率,改成了三个月发一条。
不是她不想发微博,而是,她素来没有什么快乐的事情,可以和粉丝们分享的。这十年来,她真的很少有真正开心的时候。
然而,没有人知道,她虽然不写微博,却喜欢写博客。
那个博客账号,还是十年前申请的。那时候,还没有微博,她想写点东西,就给自己申请了一个博客账号。
那时候,她刚刚和周慕尘分手,伤心得几乎活不下去。那个博客,便成为她抒发情感的地方,是她内心深处最真实地写照,一写就是十年,没有一天间断过。
她还给自己的博客取了一个很唯美又很动人的名字——写给他的情书。
是的。那是她写给周慕尘的情书。一写就是十年。
现在用博客的人已经很少了,有一次,她登录博客的时候,被唐青看见。唐青看她的表情,就像见鬼似的,“不发微博,写博客?”
她笑了笑,没理她。
唐青探头来看,“我看看,是你的小号啊。”
乔悠悠笑着捂住她眼睛,道:“既然是小号,肯定是不能看的啊。”
唐青当时还撇着嘴吐槽了她一句,“又不是情书,有什么不能看的。”
她没说话,躲在一边默默地在用户名的位置输入了QMC1314,跳了一行,又输入了一串熟悉的密码,登录了进去。
博客的首页,有一句话,格外地夺人目光。
——我爱你,十年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