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于明岚一的小说叫做《都市战兵》,本小说的作者是九尾羊写的一本都市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或许真的是那种吃软吃硬的人吧,所以才会如此的?“我说啊,今天的天气是很好啊。你要要带着飞龙和我一起去郊外踏青呢?"起着飞龙的人意味深长地一笑。”踏青?那种无聊的游玩活动你居然会喜欢?以...
精彩章节试读:
有什么大问题的!”
囧。其实自己也是那种担心大问题的人,只是吧。自己好在才灵魂附在这个身体里久,还适应很多人以及周遭的环境。真是的,感觉好混乱。这个人,这个岚一居然是自己的情人,原来身体的主人才是属于这样的刹那芳华。囧。于明还自认为自己是喜欢女生的正常男生呢。于明啊于明,你可千万别那么想啊,你可还是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帅哥呢。只过那些朋友们暂时没跟自己联系才会如此的,呵呵呵。
那么扯剧情为什么要发生在自己的身啊,自己是得罪了天的哪位神灵了,为什么要那么对我,为什么啊为什么。一瞬间有一种想哭CRY的冲动。
岚一蜡烛于明的手:“乖,别闹了,跟我走,你的失忆症我会自然而然地消除的。”
“会的会的,找女的很有用么;?”
他拍了拍自己的手臂,然后说了一句“少对人间的事情动火啊。有什么事情我只对一个人谈着!”
于明是一个倔强的人,说要剔透的话,后来把自己的很多事情都交给了自己的自觉来便便出来,还真是的,没有发信啊具居然有这种事情。很多人还是停止想象,没有什么在自己的心里,还有很多在半空中飞去。
在很长一段日子之后他,他的很多事情都开始慢慢变得很认真。他的心开始慢慢睇变得很实诚。招人这种事情还是要找他比较好,要然找自己,只浪费自己的时间而已。孩子们在他身边却是兴致很开心的样子。而岚一一下子吧于明的身体报这个飞龙。心里大概那马认为的吧。我可管别人责骂认为,反正我很喜欢你,就是很喜欢你,你要打自己骂自己都无所谓,我还是那么喜欢你,就算全世界的人骂自己,自己也很无所谓哎。
可是现实当中自己却很容易屈于对方,自己是笨蛋么?还是什么样的?还是说本身是灵玉的思想在作祟,即使自己想要离开他,但是他只要一靠近自己,就美玉偶任何怨言。他或许真的是那种吃软吃硬的人吧,所以才会如此的?
“我说啊,今天的天气是很好啊。你要要带着飞龙和我一起去郊外踏青呢?"
起着飞龙的人意味深长地一笑。
”踏